沖擊試驗一般是確定軍用、民用設備在經受外力沖撞或作用時產品的安全性、可靠性和有效性的一種試驗方法。
電氣工程中的沖擊試驗,一般包括操作沖擊試驗、雷擊沖擊試驗、陡波前沖擊試驗,考驗電氣設備的絕緣強度。
沖擊試驗分成三種:
1、規定脈沖試驗方法,采用正弦波進行試驗;
2、沖擊譜試驗方法;
3、規定試驗機試驗方法。
按溫度來分,沖擊試驗分為:
常溫沖擊試驗:在常溫下進行試驗,一般在23±5℃的范圍內。
低溫沖擊試驗:在低溫介質下保存一定時間,使溫度達到要求后快速取出完成沖擊試驗。
1. 使用介質可為冰水混合物
2. 其他溫度可用低溫槽,根據不同的溫度,可選用酒精或液氮進行試樣的保溫。